中國公民孫某系自由職業(yè)者,2001年收入情況如下: (1)出版中篇小說一部,取得稿酬50000元,
2021-04-25
中國公民孫某系自由職業(yè)者,2001年收入情況如下:
(1)出版中篇小說一部,取得稿酬50000元,后因小說加印和報刊連載,分別取得出版社稿酬10000元和報社稿酬3800元。
(2)受托對一電影劇本進行審核,取得審稿收入15000元。
(3)臨時擔任會議翻譯,取得收入3000元。
(4)在A國講學取得收入30000元,在B國從事書畫展賣取得收入70000元,已分別按收入來源國稅法規(guī)定繳納了個人所得稅5000元和18000元。
要求:
計算孫某2001年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。
正確答案:(1)稿酬所得應納稅額: 出版所得應納稅額=(50000+10000)×(1-20%)×20%×(1-30%) =6720元 連載所得應納稅額=(3800-800)×20%×(1-30%)=420元 (2)境內(nèi)勞務報酬所得應納稅款: 應納稅額=15000×(1-20%)×20%+(3000-800)×20%=2840元 (3)境外勞務報酬所得應納稅款: 來自A國所得:應納稅額=30000×(1-20%)×30%-2000=5200元 其境外所得在境外實際已納個人所得稅5000元,應補繳個人所得稅稅額 =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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